Friday, October 22, 2010

    

退伍後,要立即出國的手續~

因為剛退伍,近日要前往日本~
但是護照上面有註記:"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"的章
正常手續是:

準備:

 退伍令x1 身分證x1 護照x1 退伍令正反面影本x2
 護照裡的個人資料影本x2 護照裡有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那頁影本x2
辦理流程:

帶著上面所提到的證件到領事局,不必抽號碼牌,
跟他說你退伍了要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的章,然後填護照內頁更改的申請書,
接著照它上面要求的去填寫,並將護照個資及尚未履行兵役那頁的影本貼上(上下各2張),
然後連同退伍令影本一同附上拿給櫃檯承辦人員,他檢查完沒問題後,會再蓋上"兵役管制註銷"的章。

但對於家住偏遠地區的人,如小弟我XD~
為了辦這手續出國,要多跑一趟2小時左右的車程(來回4小時阿Orz)


因此要想其它辦法: (輾轉聯絡幾個地方後:這裡有正解~~桃園機場移民署電話:03-398-5010)
方法就是:
你只要帶著你的退伍令,到鄉公所兵役科辦理歸鄉手續後,
全台灣電腦網路就會同時連線,此時你就可以帶著你的戶照大大方方出國了~
不用攜帶退伍令喔

以上~希望,對於有相關疑問或需求的人有幫助!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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